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五月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主管、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集中检查:5月23日

主校区:8时至12时 北校区:13时30分至16时

(二)单位自查:5月22日至5月30日

二、检查安排

(一)政治安全

校领导:孙玉香

组长:余文千

组长单位:党委办公室

成员: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督查室、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检查;二级学院专职书记组织自查。

检查内容:

1.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课程思政建设和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3.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一会一报”制度落实情况。

4.校报校刊、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管理情况,网络舆情管理情况等。

5.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等工作落实情况,社团和学生组织管理。

6.其他涉及政治安全的内容。

(二)教育教学

校领导:孙文红

组长:张磊

组长单位:教务处

成员: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组织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教职工师德师风。

2.检查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和摆放。

3.检查教学单位教学场所、体育场馆、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安全。

4.其他涉及教育教学安全的内容。

(三)安全秩序

校领导:孙玉山

组长:朱良增

组长单位:安全管理处

成员:安全管理处、后勤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组织自查。

检查内容:

1.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建设。检查消防、治安、反恐、防汛、交通、监控等安防设施设备和警示标识的配备使用及完好有效情况;检查保安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情况,安全教育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校园围墙和校园周边安全情况;警务室运行使用情况等。

3.其他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四)学生管理

校领导:刘卫东

组长:张东飞

组长单位:学生工作处

成员:学生工作处、安全管理处、二级学院、技工学校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专职书记组织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包括:公寓管理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和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情况,学生公寓各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治安防范情况,楼体安全情况。

2.检查二级学院班会安全教育情况;检查“学业就业受挫、家庭特别困难、身体患病、心理行为举止异常、宗教背景”等学生摸排管理情况。

3.其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

(五)后勤保障

校领导:刘卫东

组长:董攀

组长单位:后勤处

成员:安全管理处、信息技术与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后勤处、校医院组织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餐饮场所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无犯罪证明、从业资格情况;检查食品卫生安全、供水饮水设备安全情况,检查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餐厅消防安全情况。

2.检查外包服务项目、商业项目安全协议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外来施工备案、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检查通勤车安全运行情况,检查通勤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检查通勤车安全责任人、通勤车安全管理台账、通勤车驾驶员是否具备法定资质、车辆是否超载情况。

4.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检查配电室(间)、仓库、水泵房、锅炉房、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燃气管道、有限空间管理情况,三层及以上楼层窗户防高坠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检查电气线路、网络线路规范敷设和网络通讯设备安全情况,检查宿舍“智能限电”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图书馆、医务室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5.防洪涝设施设置情况。

6.其他后勤保障服务类安全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主北校区一体推进,校院两级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共同推进,综合运用实地查验、查阅文件资料、针对性询问等方式,形成“检查、清单、整改、销号、提升”闭环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校领导视情参加指导各组检查,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组主校区、北校区相关项目检查工作,每组4-6人,相关部门提供检查人选名单。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工作,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填报,各检查组要将《安全大检查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26日前报送至安全管理处,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安全管理处(主校区:办公楼118室,邮箱aqc@sdycu.edu.cn)

工作联系人:吴朝阳,联系电话:88253019、88253110;北校区韩长江,联系电话:58608110。

附件: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99905银河官网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