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99905银河官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鲁英才综字〔2023〕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大创训练项目的工作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现开展2023年及2022年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及2022年延期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形式和流程
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采用结题材料审阅与答辩结合的形式,严格把关项目质量,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1.由项目组学生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至各二级学院;
2.材料经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后,制作答辩PPT;
3.立项项目组成员以PPT形式进行项目汇报并回答专家组的提问;
4.专家听取汇报、点评、查阅相关材料后,评议并形成检查结果,各二级学院汇总且经学院项目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将验收的项目结果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注:国家级、省级项目需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正常准备即可,具体上传平台另行通知)。
三、结题标准与成绩评定
(一)结题验收标准
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结题验收标准并将结题标准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已完成中期验收;
2.国家级、省级项目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两次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并通过学校审核(正常验收即可,上传系统另行通知);
3.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研究计划完成预期成果;
4.提供真实的获奖证书、成果、论文等相关材料。
(二)成绩评定
1.项目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2.优良比例参考:优秀项目应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获奖等支撑且控制在5%以内,优良比例之和不超过60%;
3.结项成果无实物、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的项目最高成绩为良好;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
(2)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的;
(4)剽窃他人成果的;
(5)其他应受惩罚的行为。
四、时间要求与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结题验收时间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排,但不得晚于3月26日。
(二)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答辩安排的具体时间、结题验收标准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因故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附件1),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三)各学院注意将过程中的专家评价、图片、视频等资料收集、存档,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抽查。
(四)结项材料报送。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请各项目组根据项目级别分别填写,附件2,电子版);
2.项目成果: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调研报告、作品等支撑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4.各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各学院以“**学院-2023年大创结题材料”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各项目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夹。请将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sdycv.edu.cn,,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五)各学院存档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获得的成果作为教学成果的一种,由各学院妥善保存;答辩视频、答辩记录、答辩照片及其他原始材料由各学院整理归档。相关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保存。
2.所有报送材料,各学院均需留存。项目过程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5)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附件6)由各学院整理保存至学生项目档案袋。
五、总结宣传
1.结题答辩时,组织相关专业学生现场观摩学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活动。
2.答辩活动撰写新闻稿,以学院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学校也将适时组织全校性的优秀项目成果交流活动。
联系人:王坤丽 王青
办公地点:创客+南楼2015办公室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