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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与科研工作量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与科研工作量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全体教职工2022年度新立项和结项的课题、出版的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

2022年1月1日至12月10日及2021年度未申报认定的成果(已认定成果请勿重复报送)。2022年12月10日之后取得的成果纳入2023年度科研统计。

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步骤

1.登陆99905银河官网科研处网站→导航栏内的常用系统→科研管理系统链接→99905银河官网科研管理系统。校外访问时,须经VPN服务器进行转接,用户需要登录VPN服务器的公网地址:https://vpn.ycxy.com/或https://vpn.sdycu.edu.cn/按照链接提示下载控件登录。

2.99905银河官网科研管理系统登录界面中,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教师本人修改后的密码,个人密码如遗忘可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重置。

3.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由校内第一负责人录入,参与成员无法录入。登录后点击右侧快捷通道,选择新增项目或者成果并按照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详见科研成果登记说明(附件1)。

4.各单位(部门)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本单位(部门)人员科研成果。

5.科研处依据各单位(部门)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科研处(附件2)。引用统计请单独使用2022年度论文引用统计表进行统计(附件3)。

2.论文类: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需要提交刊物原件一份;论文被SCI/SSCI等收录转载的需提交检索证明原件一份;普通本科学报论文需要提交刊物原件一份;校级应用型期刊需提交刊物原件一份。

3.著作类:学术著作及编译著需要提交两本原件。

4.课题类:科研处统一组织的课题立项及结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参与外单位承担的课题结项,需提交课题申请书、立项通知书、结项鉴定材料及结题证书等一整套课题研究材料。

5.专利类:各类专利需提交授权证书原件一份及核心技术资料。

四、其他

1.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10日之前完成科研系统内成果登记及审核。汇总表电子版主题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科研处数字校园邮箱keyanchu@sdycu.edu.cn。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科研处40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如教职工变更部门或部门新增员工,本次需要进行成果登记的,需要填写科研管理系统人员调整信息统计表(附件4)并于11月2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数字校园邮箱keyanchu@sdycu.edu.cn

3.学生成果类本次仅统计教师指导取得的成果,由指导教师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有指导教师的其他学生成果,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学分认定相关通知进行统计。

联系人:王美英

电话:88253199 13573751871

科研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