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学校评建工作和《99905银河官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36号)(附件1)要求,制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教学督导工作计划(附件2)
工作计划应涵盖本学院教学巡视、随堂听课、各教学环节督导、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教学材料检查、教学专项检查与评估等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督导组会议制度。
2.教学督导名单(附件3)
院级教学督导可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系)主任、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及特聘、协聘专家等组成,原则上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体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督导选聘条件和教学督导工作需要进行推荐,报评建办公室审核备案。督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任课教师数的10%,督导组长应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3.教学督导听课计划表(附件4)
请各学院督导组按照“全面质量、全程质量、全员质量”的理念,做到全覆盖(包含外聘教师、职能部门到本单位任课教师),特别是确保新进教师全覆盖,以首开课、新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靠后的任课教师为重点,安排听课任务。院级督导应与重点关注教师结对帮扶,指导教师顺利开展教学工作。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督导名单、听课计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评建办公室(办公楼3008-1),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至校园邮箱:magaohua@sdycu.edu.cn。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学督导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本、督导组例会会议纪要、督导工作简报等相关工作记录和材料的撰写与存档工作。各学院应定期进行检查,评建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
联系人:马高华,联系电话:18595268028。
评建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