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名202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73号)(附件1)要求,现就组织报名202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或拟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政工作承担或拟承担一定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员。兼职教师或非我校在职教职工不在培训范围内。

二、报名办法

11月11日至14日,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网址: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以下简称岗培系统)完成注册并报名,系统使用手册参照附件2。报名信息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11月17日24:00。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必修课程,名师示范、科研方法等选修课程。

参训人员通过登录岗培系统在线学习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岗培系统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学习。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考试

岗培系统课程资源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2023年4月。2023年2月1日开放考试模拟系统,参训人员可进行模拟考试练习。2023年3月、4月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高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做好摸底筛查,确保所有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新、老教师“应考必考”、“不漏一人”。

2.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情况将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核、教师资格认定重要依据,此外,高校教师资格证是我校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前提条件,请各有关教师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务必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六、特别说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教授播音主持课程的教师应达到播音员的语言要求。

根据省语办有关工作安排,普通话测试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请无普通话合格证书的老师自行从社会上报名并参加最近一期的普通话测试,具体可咨询济南市教育局语委办公室或山东省各地普通话测试站。无普通话合格证将无法通过2023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73号)

      2.系统使用手册(2020年颁本供参考)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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