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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教学效果,根据《99905银河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3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价对象、依据及要求

(一)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所有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价原则

根据“全面质量、全程质量、全员质量”的理念,应评尽评,做好本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评价要求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研室(系)评价和学院评价四部分组成,总评成绩将由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自动生成。

教学质量评价总评与每部分结果均为百分制,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研室(系)评价和学院评价所占比例分别是40%、30%、15%和15%。具体计算公式为:总评成绩=学生评价*40%+督导评价*30%+教研室(系)评价*15%+学院*15%。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同行评价与学院评价指标(12月20日-12月25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价要求,结合各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同行评价和学院评价指标,两项评价满分均设置为100分。

1.同行评价。以教研室(系)为单位开展,针对教师参与教研室教研活动情况,教师教学课件、教案、课程小结等学校要求存档的教学材料情况,学生作业批阅、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制定。

2.学院评价。主要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任务、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考试、课程类教学研究与改革等课程教学相关的环节进行综合评价。

以上给出指标为参考评价内容,具体评价指标由学院和教研室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这些内容。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下午16:00前,将同行评价指标和学院评价指标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ycpjb@sdycu.edu.cn,纸质版经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质评办(办公楼305)备案。

(二)发布同行评价与学院评价任务(12月26日-12月27日)

各学院指定专人将本学院的同行评价与学院评价指标录入系统,操作步骤参见学院管理员操作手册(见附件1)。录入完毕后,发布评价任务。

(三)组织同行评价与学院评价(12月28日-1月2日)

1.同行评价

各学院组织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同行评价,任课教师需从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内认领同行评价任务,并及时在系统内填写评价结果。

2.学院评价

各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使用院级管理员账号将结果录入系统。

(四)提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1月2日)

1.评定等级。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院从质量评价系统内导出教师评价情况,确定、汇总并公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见附件2)。有中途离职、产假等特殊原因不参加最终教学质量评价的老师,应单独标注。

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分数应在90分以上且排名本单位参评总人数的前25%;评价为良好的教师分数应在80分以上且排名本单位参评总人数的前75%;评价为合格的教师分数应在60分以上且排名本单位参评总人数的后25%;评价为不合格的教师分数60分以下,或因教学事故、师德失范等原因被界定为不合格。

2.撰写总结。各学院对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对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注重结果的使用,找出教师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本学院教师以及今后教学管理工作的完善,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分析报告。

3.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1月2日下午16:00前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结报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ycpjb@sdycu.edu.cn,纸质版经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质评办(办公楼305)。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个别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请提交情况说明,院长签字盖章后同步送至教学质评办。

三、其他要求

1.材料存档

各学院对院级教学督导评价、教研室(系)评价、学院评价等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材料进行存档,教学质评办将定期对留存材料进行检查。

2.评价结果使用

各学院要重视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晋级、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且连续2 次列本单位参评教师总数后10%的教师,要对个人教学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反思,提交个人教学质量提高整改报告,由所在学院安排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扶;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停课整改,整改结束后由所在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教师个人教学质量提高整改报告和二级学院对不合格教师的整改验收考核情况,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ycpjb@sdycu.edu.cn,纸质版经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质评办(办公楼305)。

如有问题,请联系马高华,电话:88251286,质量平台操作技术QQ群:255519826。

附件1:学院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

附件2:××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汇总表

教学质评办

2023年12月19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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