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职工的应用型科研能力和水平,加快我校向应用型科研转变,更好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师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校级教师科研课题分为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政策咨询研究课题、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党建思政课题、廉洁文化建设课题、辅导员专项课题、应用型本科建设课题、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等8个类别。
1.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是指围绕企业一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需求,研究提出新方案,申报新专利、新软件著作权等。主要面向应用型科研团队成员、应用型科研平台成员、产业研究院成员及一线教师,鼓励校企联合攻关。
2.政策咨询研究课题是指围绕企业、行业、地方的发展需求,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案或对策。主要面向应用型科研团队成员、应用型科研平台成员、产业研究院成员及一线教师,鼓励校企、校行、校地联合申报。
3.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指围绕我校教育和教学中的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案或策略。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及教育教学相关各类管理人员等。
4.党建思政课题是指围绕我校党建和思政方面的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案或策略。主要面向各级党组织成员、辅导员及思政课教师等。
5.廉洁文化建设课题是指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廉洁文化等,研究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家教家风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或策略。主要面向各级党组织成员、一线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6.辅导员专项课题是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结合学生管理典型案例等,研究“五育并举”新路径、提出解决的方案或策略,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主要面向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等。
7.应用型本科建设课题是指围绕我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中的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案或策略。主要面向应用型本科建设各项任务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
8.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是指旨在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优化创新创业教学方法和手段、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模式和实践路径、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养等方面的研究课题。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创新创业导师、教学、学生工作及创新创业工作管理人员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符合各类课题面向人员的要求,原则上需符合当前的工作岗位。
2.课题组成员以6人为限(含课题主持人1人、不含学生),本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3.凡有在研校级科研课题、校级以上课题逾期未结项的主持人,本年度原则上不得申报。
4.鼓励未承担过校级科研课题的教师申报。
5.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每项课题需吸纳2-3名在校本科生。
6.严禁一题多报,以往申报过的课题不得再次申报。
三、填报要求
1.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书并据实填写申报书(附件1)。
2.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得超过2年。
3.各类课题的预期成果均需有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需明确成果名称。
4.课题研究经费资助金额按照学校科研项目资助办法予以资助,每项资助不超过3000元,申报人可据实填写,鼓励企业资助研究。
5.其他填报事宜以申报书中的要求为准。
四、结题要求
1.各类课题提交的研究报告需不少于15000字,文献查重率要符合上级规定要求,一般不得高于30%。
2.为了提高应用型科研水平,所有类别课题除按学校规定提报结题材料外,均需向学校提交1份不超过5000字的对策建议报告。
3.为发挥校级科研课题的应用价值,鼓励课题组积极拓展成果应用并提交成果应用证明。
4.对于应用技术类以研发专利、软件著作权为主的课题,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于9月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所在单位(部门)。
2.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填写《99905银河官网校级科研课题初审表》(附件2)并在《申报书》中填写推荐意见。申报2项及以上的须进行排序,按照推荐顺序分类填写《99905银河官网校级科研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顺序将作为学校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
3.专家评审。科研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提出立项的推荐意见。
4.学校审核。科研处将专家组推荐意见报学校研究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
六、其他事项
1.本年度不设课题指南,由课题申报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高度概括,充分反映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按照“以问题定课题,以课题促学习,以学习促实践,以研究促发展”的思路,开展课题研究。
2.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校资源的公平性、竞争性,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策划组织好本单位(部门)的申报工作。
3.申报人要以《99905银河官网关于加快向应用型科研转变的实施意见》(鲁英才综字〔2022〕22 号)为指导,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自己岗位和专长,精心选题,科学论证,做好申报工作。
4.各单位(部门)须于9月12日下午四点前将《初审表》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310)。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请各申报人、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日期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凡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冯凯强 15552870966
甘娟 15063359424
科研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