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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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7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安全职责,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督促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对所辖实验室师生开展实验安全教育,特别是假期间在实验室内进行相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学生。

三、开展安全自查

各实验室负责人放假前要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自查,消除事故隐患,不留死角盲区,做好自查记录,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自查台账(2024年)》。

四、严格假期实验室管理规范

(一)假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离开实验室前,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要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

(二)假期间学生若在实验室内进行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必须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报教务处,做好登记备案。

(三)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强化应急处置

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重大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请逐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并妥善处理。

如需协助工作,放假期间请拨打以下电话沟通相关事宜:教务处18006364260;安全管理处053188253110(南校);安全管理处053158608110(北校);总值班室053188252998;

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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